扬子晚报网11月15日讯 (记者 薛玲) 扬子晚报记者11月15日从南京市安监局获悉,建邺区安监局新近曝光了一批典型违法企业,这些企业是:
1. 南京完宁苏完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存在西侧安全出口处堆放杂物、积水严重,未能保证营业期间安全出口的畅通等违法行为,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给予责令改正,处9000元罚款,并对直接负责人李某处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 上海市机械施工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高空危险作业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等违法行为,依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一条,给予责令改正,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3. 南京海欣通化工有限公司存在未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台账的违法行为。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给予责令改正,处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 南京高景置业管理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给予责令改正,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5. 南京金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案。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给予责令改正,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6. 南京德誉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未建立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案。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给予责令改正,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7. 南京市建邺区汲志秀宾馆存在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违法行为,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给予责令整改,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8. 南京圣马可家居有限公司存在封堵应急出口的违法行为,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给予责令整改,处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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